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
2007〕
6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措施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编制
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切实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上来;二是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先后召开了厅党组会、厅机关干部会和各直属单位党委会,层层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部署了全行业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办班培训,统一要求。厅无线电管理局于
3月
7日至
3月
9日,组织全省无线电管理系统财务及相关人员,在
黔东南无线电管理分局举办国有资产清查软件培训会议,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和要求,为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奠定了基础。四是加强监督,确保质量。为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准确无误、保质保量完成,厅机关加强了清查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定专人全程跟踪督促清查工作落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