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强副省长在《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的致辞
在《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
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的致辞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孙国强
(2007年1月31日)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实施,我谨代表贵州省人民政府表示热烈祝贺!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无线电事业迅猛发展,特别是无线电通信已成为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许多国家和地区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实践证明,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障,是后发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无线电市场的迅速发展,无线电的应用己渗透到通信、广播电视、民航、交通、气象、空间研究、国防以及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截止2006年12月底,我省已拥有10余类无线电运营业务、4.1万个无线电台站,无线电业务的扩展,为我省经济社会的繁荣注入了巨 大活力的同时,也使有限的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管理遇到了严峻考验。为缓解日趋紧张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需求矛盾,净化日趋复杂的电磁环境,我省第一部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运而生。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自2002年《贵州省通信管理条例》废止以来,我省无规范性无线电管理法规的空白,是我省法律法规建设史上的又一件大事。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无线电管理工作,林树森省长亲自审阅并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为把《办法》起草好,省信息产业厅和省法制办做了大量工作,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局历时6年时间,在充分借鉴外省经验、深入全省各地调研、反复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办法》的起草了工作。该《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涵盖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台(站)设置和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电磁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管理、无线电监督检查和监测、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其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省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科学保护、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该《办法》贯彻了“服务于国防建设,服务于首脑机关,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方针,以科学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为目标,面向无线电管理工作,同时考虑了无线电通信业的发展和重要频率的保护,为解决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我省无线电通信业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施行《办法》,一是有利于规范无线电管理行为,对依法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二是有利于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各类无线电业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电波秩序;三是有利于规范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行为,督促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单位和个人在按本办法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义务;四是有利于对大型无线电设施和重点无线电台的保护,依法保障其工作不受有害干扰;五是有利于打击非法组织使用无线电技术手段传播非法信息的行为。
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办法》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依法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的意识,提高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自觉性。一是省信息产业厅要认真组织无线电管理人员学习贯彻《办法》,模范带头执行本《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取缔非法台站,使无线电台的管理更加规范;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管理方式,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及时查处无线电有害干扰,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四是各设台的单位和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履行规定的义务。
同志们,《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的出台,是顺应国际经济全球化、社会分工国际化、国家管理法制化发展趋势,适应国际规则的必然选择。我坚信,随着《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法办》的贯彻实施,我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会更加规范,无线电管理事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