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息产业厅院校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贵州省信息产业厅院校政务公开
和民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黔信〔2006〕4号
所属院校:
现将《贵州省信息产业厅院校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
省信息产业厅院校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院 校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事业政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公益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直 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加公益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公益事业单位各级领导 干部廉洁自律、激发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推动公益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公益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意义。
首 先,实行公益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是加强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举措。它可以调动广大职工和方方面面的人来参与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和监督的积极 性,畅通民主渠道,营造民主气氛。实行政务公开对单位领导班子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领导班子的民主作风、决策水平、政策观念、群众观点都是一个新的考验 和督促。其次,实行政务公开是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对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是一次深刻的改革和转变。实行“政务公开”改革过去那种传统的工作方式,程序不严格、办事效率低下、随机性大的管理弊端,以新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工作精神,适应“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实践中逐渐形成适应“政务公开”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三,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权力制约,从源头上制止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实行“政务公开”,可以增大各项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避免 “暗箱”操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制止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现象。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可以大大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的自觉性,为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机制和氛围。实行“政务公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进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实行“政务公开”就必须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决策上的重大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按照向社会公开与校内公开相结合的原则,院校的“校务公开”还要面向社会,这对于树立院校新的形象,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行公益事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及遵循的原则
1、 实行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公益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以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公益事 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公益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公益事业单位干部素质的提高,完善公益事业单位内部和社会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公益事 业单位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2、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单位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内容真实准确、范围适当、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相统一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公益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关系职工、社会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
2、公益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情况。
3、基本建设工作:包括单位基建项目申报、主管部门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基金项目建设招标情况、基建项目规模和总投资资金来源、开工、竣工时间,工程验收结果,集资建房政策,预、决算及房改内容等。
4、招生事务工作:包括招生(统招专科生、成教生)政策、指标、分数、录取结果、新生资格复核和处理情况等。
5、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项工作:包括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先评模、晋职晋级和招聘引进人才的情况及各类人员调出、调入情况等。
6、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工作:包括奖学金评定、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学生推荐深造、特困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缓情况等。
7、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制止乱收费的规定。
8、院校医院药物购买定价情况,医疗费报销情况。
9、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分为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两种,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设立校务公开栏为基本形式,辅以其它公开形式。
1、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参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凡是应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的有关事项,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一些临时性的重大决策要通过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或其它形式随时向教职工代表说明。
2、设立永久性校务公开专栏。公开栏旁边设“意见箱”并印上监督电话(监察部门的电话)。
3、在各方面人士座谈会上公开。
4、利用学校广播、网站等宣传媒体公开。
5、编印校务公开简报。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1、本办法中已明文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由各有关部门及时整理承办,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公开并送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2、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由各有关部门整理、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或组长批准后予以公开。
3、要及时收集校务公开意见箱中的意见和师生反映,向校务公开办公室反馈,不断改进校务公开工作(由校工会负责)。
4、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反馈,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在校务公开栏上反馈。
5、校务公开的有关材料要及时整理和归档(由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
六、政务公开的监督
1、教职工代表监督。由纪委、工会联合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监督和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教职工的意见,监督公开内容的落实情况。
2、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各专业工作小组的作用,实行各专门工作小组对公开内容的分类监督,按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按照工作分工,校领导每半年度将各自分管的工作中应该公开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校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4、每年度将各自校务公开的情况以文字报告电子形式报厅机关政务公开小组办公室,厅机关将根据内容情况决定在内部或外部网站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