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面铺开
我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面铺开
根据中办发〔2006〕9号、信息产业部信部治贿办函〔2006〕2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狠抓落实。 2006年3月27日,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贵州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情况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了信息产业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定了《信息产业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了工作职责,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于2006年4月13日,召开了由信息产业厅机关干部、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部署动员大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曹国民同志代表厅党组作了部署动员,厅党组成员、专职纪检监察员施正美同志提了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艰巨任务,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信息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会议明确:要紧密结合信息产业实际,加强对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电子学会、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电子产品维修市场欺诈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审批、项目验收等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从业人员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配合参与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事业单位、电子学会、商会、协会等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始至终有人抓有人管,健康有序开展。三是要加强督促落实,每一级治理商业贿赂组织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全程监督本部门本单位抓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把关每个阶段的工作质量,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四是要讲究科学方法,把握好政策尺度,既要严密组织实施,落实文件精神,又要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既要做到不留死角,又不能搞矛盾扩大化,确实起到通过治理促进产业发展的目的。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这次商业贿赂治理,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制度,长期巩固,确保商业贿赂不反弹。
(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