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息产业厅简报(2006年第12期)
出实招 动真格 求实效
确保治理商业贿赂第二阶段工作扎实推进
为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扎实有效地抓好第二阶段的自查自纠,确保信息产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省信息产业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最近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针对第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个别单位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工作落实不够迅速、情况反馈不够及时等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会议,对第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特别是在组织领导上,专门作了硬性规定,要求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务必列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一定要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落实;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一定要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由于工作及其他原因空缺时,必须及时调整充实,不得缺位。
二是加大了督查力度。狠抓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对全省执收执罚部门“以收定支”“收支挂钩”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6月12日至20日,先后多批次组织机关财务及相关人员,在副厅长曹国民、专职纪检监察员施正美同志的带领下,采取召开座谈会、查对帐目、票据、核实资金管理及运作情况、对照财政法规对号入座等形式,先后对所属7个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采取向有关行业部门发调查函、厅属各单位、各部门干部职工填写“治理商业贿赂调查表”等形式,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
三是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6月17日,召开了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参与的自查情况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了中央《两个意见》和省政府联席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自查工作。明确了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整脏治乱”,建设文明和谐机关、和谐企业、和谐校园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要求。
四是明确了工作重点。明确了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鼓励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举报,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明确了自查自纠的重点范围。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信息产业厅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物资采购、系统资质认证、软件资格考试等领域的自查自纠。明确了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要求各单位按照宣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的步骤组织实施。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做出具体安排,严格督促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