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征集意见的通知

2007-12-24 12:08:24  点击:

省电子信息产品维修服务中心

贵 州 省 电 子 商 会


黔电商维联发[2006]02


关于落实《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征集我省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指导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各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查处电子、电器维修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黔价检[2006]101号),为了使各电子、电器维修服务单位自查、自纠,规范整改,更好的贯彻落实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现根据“明码标价全国指导小组”发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实施指南,对明码标价的方式、方法、内容和要求全国统一规定,我省电子商会制定了“贵州省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实施指南”请各家电维修服务企业遵照执行,做好整改达标工作。

为了理顺我省电子、电器维修服务价格、有效的指导解决维修服务市场价格争议,贵州省电子信息产品维修服务中心、贵州省电子商会根据“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贵州等级评定委员会”意见,结合我省部分电子、电器维修服务企业的现行价格情况,整理拟定了《贵州省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指导价格》(征求意见稿),请各电子、电器维修服务企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从规范行业发展出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720日前反馈贵州省电子信息产品维修服务中心或贵州电子商会秘书处,以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报告,使之认可成为规范我省电子、电器维修服务市场的指导性价格。

信息反馈联络方式:

地址:贵州贵阳市北京路242号,邮编:550004

贵州省电子商会秘书处电话:08516511820

联系人:张永亮

贵州省电子信息产品维修服务中心中心电话:08516510062

联系人:张渝平

传真:08516510251

电子邮箱:gzdzsh@126.com


附: 贵州省家电维修明码标价实施指南

《贵州省电子、电器维修服务指导价格》征集意见书。


<>贵州省电子信息产品维修服务中心 贵州省电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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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