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息产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

2007-12-24 11:18:02  点击:
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印发
《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
五年规划》和《厅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06?17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扎实推进我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建设,现将《省信息产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和《省信息产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OO六年十一月八日
 
 
 
 
 
贵州省信息产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5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06?17号)精神和我厅“十一五”期间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我厅《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全厅干部职工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以促进社会和谐及建设和谐机关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为主线,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厅社会治安秩序和政治稳定,促进全省信息产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预防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严重危害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努力维护大局稳定
1、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各直属单位党委要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利益问题,加强生活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定期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调研、分析,进行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认真落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有效途径,防止破产企业职工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2、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工作责任制度。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及时调处,提高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利用各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及时发现和调处各种社会矛盾。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努力把突发事件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3、发挥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作用。各单位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将思想政治教育与调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把和谐社会建设与单位建设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极少数人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与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努力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建立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
(二)加强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
1、牢牢掌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采取各种手段,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暴力恐怖、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加大对 “法轮功”邪教组织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无线电管理与监测,切实维护空中电波安全。
2、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三所职业技术学(院)校,要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坚持不懈的抓好落实。全厅上下要提高警惕,形成合力,不断筑牢齐抓共管的国家安全防范工作格局。
3、深入持久地开展反邪教、反泄秘、反渗透、反策反等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全厅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提高预防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发生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积极预防违法犯罪
     1、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完善各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网络和边际治安联防网络,全面建立单位负责、党委监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对治安形势的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治安形势的评估预警工作机制。
2、有效提升技术防范水平。各单位要在主要居住区、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广泛实行技术防范,不断增强治安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治安防控水平。
3、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通过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力度,严格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员、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和整治,净化单位环境。
(四)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开展诚信教育。大力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道德素养。
2、认真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三所学(院)校,要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契机,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
4、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四、保障要求
(一)各单位党委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平安建设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有效载体,纳入单位全面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二)各单位具体抓社会治安工作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平安建设的深入发展。
(三)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规划的目标任务,制定参与平安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四)厅机关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水平的重要标志,列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晋职晋级和奖惩实施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信息产业厅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
 
 
贵州省信息产业厅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实现《贵州省信息产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平安建设活动由各单位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切实把平安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它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建设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门及人员,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的职责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认真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形成平安建设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重视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有效组织网络和机制,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坚决防范和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政治、文化渗透,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
(二)扎实贯彻依法治省工作。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加强《行政许可法》及信息产业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增强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逐步把信息产业各项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和机制,逐级落实调处纠纷化解矛盾领导责任制,分组负责归口办理,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始阶段。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真实、迅速、全面地反映到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缓解和化解矛盾。
(四)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增强全厅干部职工安全意识,逐级落实控制事故的目标和责任。要加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公共卫生和痢疾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有效预防和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确保公共安全。
(五)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扎实地开展建设平安处(室、局)、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单位、平安班组和平安家庭活动,不断提高覆盖率,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局部平安促进全局平安。
(七)大力营造平安建设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简报、网络等传媒,加大“五个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工作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要把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相得益彰,努力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三、实现目标
(一)各单位党委领导重视。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全面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规划和方案,平安建设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工作要求,做到对平安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厅年度目标考核并兑现奖惩。
(二)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安全防范意识和时刻抵御邪教的能力明显提高,敢于同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作坚决斗争,在本单位不发生暴力恐怖性事件和敌对势力破坏性事件,不发生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集滋事和反对宣传事件;
(三)本单位社会治安好。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民事纠纷,不发生严重危害干部职工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单位全员安全感达92%以上。
(四)生活工作秩序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对群体性事件预防能力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全员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明显增强,没有有影响的越级上访、进省、京上访事件,突出、重点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五)公共安全有保障。公共安全防控能力加强,车辆交通、消防和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落实到位,不发生致死、致伤恶性案件,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故,不发生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六)治安防控体系严密。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治安防控网络。重点要害部位和机关、学校、落实值班守护制度,单位所有院落防范守护率达90%以上。
(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各级组织健全,治安防范、法制宣传、民间纠纷调解、计划生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基础性工作有效开展。房屋出租、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骨干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加,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大幅提升。
四、实施步骤
2006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工作计划及方案和年度目标,分步实施。
2007年-2009年,根据各单位的实施情况,由厅机关分级分批进行检查考核。
2010年,结合省综治委(办)对全省的考核,厅机关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完成我厅“四五”规划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贵州省信息产业厅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实现《贵州省信息产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平安建设活动由各单位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切实把平安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它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建设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门及人员,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的职责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认真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形成平安建设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重视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有效组织网络和机制,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坚决防范和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政治、文化渗透,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
(二)扎实贯彻依法治省工作。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加强《行政许可法》及信息产业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增强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逐步把信息产业各项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和机制,逐级落实调处纠纷化解矛盾领导责任制,分组负责归口办理,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始阶段。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真实、迅速、全面地反映到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缓解和化解矛盾。
(四)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增强全厅干部职工安全意识,逐级落实控制事故的目标和责任。要加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公共卫生和痢疾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有效预防和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确保公共安全。
(五)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扎实地开展建设平安处(室、局)、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单位、平安班组和平安家庭活动,不断提高覆盖率,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局部平安促进全局平安。
(六)大力营造平安建设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简报、网络等传媒,加大“五个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工作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要把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相得益彰,努力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三、实现目标
(一)各单位党委领导重视。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全面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规划和方案,平安建设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工作要求,做到对平安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厅年度目标考核并兑现奖惩。
(二)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安全防范意识和时刻抵御邪教的能力明显提高,敢于同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作坚决斗争,在本单位不发生暴力恐怖性事件和敌对势力破坏性事件,不发生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集滋事和反动宣传事件;
(三)本单位社会治安好。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民事纠纷,不发生严重危害干部职工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单位全员安全感达92%以上。
(四)生活工作秩序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对群体性事件预防能力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全员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明显增强,没有有影响的越级上访、进省、京上访事件,突出、重点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五)公共安全有保障。公共安全防控能力加强,车辆交通、消防和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落实到位,不发生致死、致伤恶性案件,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故,不发生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六)治安防控体系严密。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治安防控网络。重点要害部位和机关、学校、落实值班守护制度,单位所有院落防范守护率达90%以上。
(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各级组织健全,治安防范、法制宣传、民间纠纷调解、计划生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基础性工作有效开展。房屋出租、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骨干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加,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大幅提升。
四、实施步骤
2006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工作计划及方案和年度目标,分步实施。
2007年-2009年,根据各单位的实施情况,由厅机关分级分批进行检查考核。
2010年,结合省综治委(办)对全省的考核,厅机关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完成我厅“四五”规划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