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通知

2007-12-24 11:19:23  点击: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各地区行署法制办,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法制工作机构:
   近年来,我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各地一各部门报送了大量信息、简报,我办去年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信息、调研文章等共117篇(条),受到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的肯定。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扩大政府法制宣传,使我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省政府法制工作情况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现就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握新时期政府法制信息工作重点。
    政府法制信息是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拓展工作思路和为各级政府领导决策服务的渠道之一。宣传政府法制就是宣传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水平。要增强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和政府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突出重点,着重反映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部署、指示,反映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一反映各地各部门贯彻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和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等。
    二、加强信息、简报反馈上报工作。
    目前,省政府法制办已编辑发行了《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简报)和《政府法制工作》(内部刊物),开通了《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旨在及时反映我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事务、行政仲裁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选登兄弟省市政府法制工作经验及动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促进我省政府法制工作。为使《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政府法制工作》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成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者互通信息、密切联系的桥梁,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政府法制工作情况的窗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加强简报信息反馈上报工作,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向我办报送工作信息,我办将对各地各部门上报信息的数量进行统计并适时公布,并按信息质量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整理、编辑采用。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工作制度,抓好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建立信息员制度,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政府法制工作信息报送省政府一法制办综合处。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确定的信息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搞好信息编写及报送工作,更换信息员要及时与省政府法制办联系。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年终考核。
    (二)重要信息约稿制度。省政府法制办将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我省政府法制工作一的需要,向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约稿。承接约稿任务的法制工作机构应予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约稿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报送稿件。
    (三)建立信息采用通报和表彰制度。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政府法制工作》、《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采用的信息,实行半年汇总公布一次,利用网站一和简报进行通报。一信息一经采用,‘给予一定稿酬。每年底,省政府法制办将对信息工作进行单项考评,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制机构和个人,每年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以资鼓励。
    四、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
    省政府法制办每年采取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学习等方式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不定期召开信息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经验,明确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新任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搞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