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子学会章程

2007-12-13 12:54:09 www.miigz.gov.cn  点击:

贵州省电子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贵州省电子学会,英文译名为The GuiZhou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英文缩写为GZIE。

  第二条贵州省电子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学术性、非营利性的地方性法人社团,是发展我省电子信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学会的宗旨:团结和动员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倡导“团结、创新、求实、奉献”的精神,促进我省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促进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反映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为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贵州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挂靠机关贵州省信息产业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接受中国电子学会的指导。

  第五条学会的办公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五号楼0201室。

邮编:550004       电话:0851-6860536    传真:0851-682591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学会围绕电子信息科技领域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学术、技术交流;

(二)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

(三)普及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知识;

(四)推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

(五)开展决策咨询、技术咨询;

(六)接受委托评审电子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

(七)审定和评估电子信息科技成果;

(八)发展会员,健全组织;

(九)培养、发现和举荐人才;

(十)依法兴办科技实体。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类别

    一、个人会员(一)学生会员:研究生、大学本科三年级以上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电子信息专业毕业后的本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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