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表(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2007-12-13 11:55:07 www.miigz.gov.cn  点击: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表
 
项目名称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实施机关 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局
[处室] 频率台站管理处
[联系电话] 0851-5253741
被许可人 行政许可事项表的单位、个人
准予行政许可方式 独立审批
行政许可类型 特许
行政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
有无收费
年检审 需年审
设立理由 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提交书面申请;2、预指配频率;3、按预指配频率进行必要的技术设计;4、进行电磁环境和兼容性分析;5、对拟设台(站)资料和测试报告进行审核,合格后进行无线电(台)站的建设;6、台(站)验收;7、发无线电台执照。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1、提出书面申请;2、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3、提供设计方案;4、有主管部门的明确意见。
联系人:姚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