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表(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表 | |
| 项目名称 |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
| 实施机关 | 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局 |
| [处室] | 频率台站管理处 |
| [联系电话] | 0851-5253741 |
| 被许可人 | 建立卫星通信网的单位、个人 |
| 准予行政许可方式 | 独立审批 |
| 行政许可类型 | 特许 |
| 行政许可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有无收费 | 有 |
| 年检审 | 需年审 |
| 设立理由 | 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 |
|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 国务院发布决定 |
| 办理程序 | 1、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2、进行电磁环境和兼容性分析;3、对拟设台(站)资料和测试报告进行审核,合格后进行无线电(台)站的建设;4、台(站)验收;5、发无线电台执照。 |
|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 1、有可利用的、合法的空间电台;2、无线电频率使用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3、有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4、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施和资金;5、允许使用卫星通信的相关证明。 |
| 联系人:姚炯 | 联系电话:0851-52537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