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表(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核准)

2007-12-13 12:01:38 www.miigz.gov.cn  点击: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表
 
项目名称 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核准
实施机关 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局
[处室] 监督检查处
[联系电话] 0851-5253674
被许可人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个人
准予行政许可方式 联合审批
行政许可类型 特许
行政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
有无收费
年检审
设立理由 核准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个人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其进行审核批准。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审核其进口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联系人:熊清国 联系电话:0851-525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