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表(可能对无线电台造成有害干扰的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定点)
|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表 | |
| 项目名称 | 可能对无线电台造成有害干扰的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定点 |
| 实施机关 | 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局 |
| [处室] | 监督检查处 |
| [联系电话] | 0851-5253674 |
| 被许可人 | 工程建设单位、个人 |
| 准予行政许可方式 | 联合审批 |
| 行政许可类型 | 认可 |
| 行政许可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有无收费 | 无 |
| 年检审 | 无 |
| 设立理由 | 工程可能对已建成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 |
|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 办理程序 | 提出申请,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城市规划部门同意后方能确定工程地点 |
|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 工程建成后可能对其合法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提供明细的工程无线电波辐射的材料 |
| 联系人:熊清国 | 联系电话:0851-5253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