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单位指定)

2007-12-13 12:08:22 www.miigz.gov.cn  点击: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表
   
项目名称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单位指定
实施机关 省信息产业厅
[处室] 科技质量处
[联系电话] 0851-6860536
被许可人 销售企业
准予行政许可方式 联合审批
行政许可类型 特许
行政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
有无收费
年检审
设立理由 维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市场的秩序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国务院1993年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
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质资材料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1、书面申请;2、营业执照;3、生产许可证;4、授权书。
联 系 人:黄拓平 联系电话:0851-686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