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办公会议制度

2007-12-13 11:47:45 www.miigz.gov.cn  点击:
贵州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厅长办公会议由厅长、副厅长、专职纪检监察员、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书记及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厅级领导组成;厅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指定机关有关处室局、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
会议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主持。
  二、厅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增加或临时召集。
  三、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厅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主要内容是:
  1、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信息产业部和厅党组的重要指示及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2、讨论研究厅机关各处室局提请决定的重要问题并协调处理;通报厅机关阶段工作情况,部署厅机关近期工作。
  3、讨论厅直各单位报请决定的重要请示,研究作出相应的决定和处理意见。
  4、讨论有关兄弟部门提请研究的有关问题。
  5、厅领导确定的其它问题。
  四、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厅长、处室局负责人事先提出,交由厅办公室主任负责归纳后,呈厅长审定,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确定。
  五、厅长办公会的议事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相结合。所议事项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由厅长作出决定。一经决定,按厅领导分工及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职责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六、会议由厅办公室秘书记录。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厅办公室编写会议纪要。纪要由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由厅办公室根据厅督查制度负责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