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7-12-24 12:08:34  点击:
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政办  2007]2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县(市、区)政府,各市(州、地)、县(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省直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贵州省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各地各部门,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7年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要求,围绕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断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实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交流经验和方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以宣传《条例》为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力度
    (一)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4月5日颁 布,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制定宣传计划,扎实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要通过各种渠道使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条例》执行能力。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制定业务培训规划,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的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工作的领导;要在公务员中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执行《条例》的工作能力。
    (二)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扩大政务公开宣传面。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政务公开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各地根据工作情况,可在报刊开设专栏,制作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利用电台或热线电话开设政务公开交流互动平台等,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公务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最近,中央纪委办公厅、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电教中心联合制作了《推进政务公开构建和谐社会》大型电视专题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组织学习,配合做好该片的发行工作。
    (三)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加强纵向、横向信息交流和沟通,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细化政务公开内容
    (四)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今年内,各地、各部门要在继续清理行政权力,明确合法授权的基础上,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编制对外政务公开目录,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予以备案。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还要认真编制对内公开目录,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单位财务开支,招待费使用情况,评先选优,干部的提拨使用情况等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进行公开。各市(州、地)要在年内完成目录的编制工作,省直部门在1 1月底前将编制的对外和对内公开目录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县级以上各级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审批、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动态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真正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
    (六)乡镇要把政务公开延伸到村、组,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做好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和使用、各类扶贫项目、社会公益项目及资金的安排使用、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农村低保及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农村合作医疗等情况的公开。
    三、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七)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要把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的要求,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政务质量。
    (八)在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同时,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高度重视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政府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已建的行政服务中心,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与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等结合起来,扩展功能,提高效率和水平。要丰富政府网站内容,加强网站维护和信息保障,创新网上便民措施,完善社会监督和网上投诉等方面工作,对各门户网站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积极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试点工作,使之能够及时便捷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的政务信息和服务。
    (九)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建设。。我省档案管理 系统去年在省、地、县三级现行文件阅览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今年要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管理和查询等各项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中心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成为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平台。省直各部门编制的对外政务公开目录在报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同时,要抄送省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中心。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制度,规范制度规定执行程序。
    (十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逐步使政务公开走上法制化轨道。
    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十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计划安排,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培育示范点。在做好整体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时向本地区本部门或系统进行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头作用。
    (十三)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在市(州、地)、县(市、  区、特区)、省直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选择建立政务公开联系点,依托联系点,培育示范点。
    六、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十四)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根据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并注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市、(州、地)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将督促检查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今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对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积极探索广大群众能够有效参与监督的机制,组织好群众评议、监督政府的工作,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七、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
    (十六)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涉及的很多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七)要把政务公开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放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围绕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深化政务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
    八、在公共事业部门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利益
   (十八)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实际,制定落实推行办事公开的具体措施。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卫生、教育、供水、供气、供电和铁路、公交、电信等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程序,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有条件的地方应组织公用事业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整合服务和监督电话,逐步做到“一条热线”对外。
    (十九)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下大气力抓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的责任,把办事公开融入行业服务的要求中,作为服务标准要求行业内公用事业单位遵守执行。各地要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办事公开力度,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卫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分别明确医疗和教育机构公开的重点内容,凡能主动公开和告知的事项必须主动公开和告知,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
    九、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党委领导到位、政府抓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上半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二十一)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2007年工作要点和落实措施,并将主要工作目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十二)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